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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关于《肇庆职教城项目12号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4-03-25 15:50  

20241月广东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承担了位于肇庆市端州区 151 区七星二路北、学院路西侧肇庆职教城项目12号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肇庆职教城项目12号建设地块

占地面积:6418m2

地理位置:肇庆市端州区151区七星二路北、学院路西侧

地块中心坐标:E112.501057°,N23.107091°

地块使用权人:肇庆学院

地块利用现状:20242月,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主要以荒地为主,地块内北部存在废弃的临时项目部工棚,地块中部存在一个村民饮用山泉水水窖。

未来规划:教育科研用地(A3

地块调查单位:广东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

调查缘由:本调查地块占地面积6418m2,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202312月,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偿划拨给肇庆学院,用于肇庆职教城项目12号建设项目使用,该地块用途属于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科研用地。根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该地块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始于20232月,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卫星影像得知:目标地块原属于下黄岗公社东岗大队管委会,土地性质为农用地,主要用途为鱼塘及农业种植;19827月,经肇庆市人民政府肇办函【198218号文同意将含该地块在内的355.24亩土地无偿划拨给肇庆市园林管理处使用,土地所有权亦同时转归肇庆市园林管理处,该地块作为肇庆市园林管理处苗木基地使用,土地性质为农用地,主要功能用途为树木种植及培育苗木;20029月肇庆市园林管理处将含该地块在内的12.82亩土地返还肇庆市端州区黄岗镇东岗村经济合作社,土地性质为农用地,20036月肇庆市端州区黄岗镇东岗村经济合作社将该地块出租给李成用于种植果树和花卉等园艺作物,200410月,李成将该地块的承租合同变更为麦斯丽,用于种植果树及花卉,同年建设了培育树苗的塑料大棚,后于2007年进行了拆除,2007年建设了一处村民饮用山泉水水窖,保留至今;20102月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为了建设土地储备工程用地,征收了含该地块在内的18.42亩土地,土地性质为农用地,20155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同意肇庆市人民政府上报的含本地块在内的6.5978公顷的农用地转用城乡建设用地方案,该地块土地性质自此为建设用地,土地权属为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此间于201210月在该地块北侧建立了临时项目部工棚,作为肇庆市城东新区北岭四区储备用地前期开发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项目部一直保留至今,同时在道路施工时,将该地块南侧鱼塘30m*40m*2m面积约1200平方米,容积约2400立方米进行了填埋,填埋土来源于附近山体,此后部分地块作为农用种植,部分地块荒置,20175月,该地块由肇庆学院进行托管,2018年地块南侧大部区域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建设了临时工棚,用于中梁·壹号院房地产建设中的项目部及民工住宿用,2022年临时工棚连同地面硬化水泥板同时进行了拆除;2023年12月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以有偿划拨的方式将该地块划拨给肇庆学院,自此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肇庆学院,土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主要用途为肇庆学院作为教学配套设施建设用,截止调查之日,尚未形成具体的建筑规划布局,地块北侧为临时项目部工棚,中部位置有一村民饮用山泉水水窖,南部为荒地,杂草丛生。

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1)调查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中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无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发生,地块内历史上也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及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

2)地块相邻范围内以房地产、肇庆学院校区、大塘面村村落为主,历史上也曾为农田和鱼塘,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不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周边500米范围内存在的企业肇庆市国道旁汽车销售服务产业带、广东达昊科技有限公司(原肇庆市金龙宝电子有限公司已迁址)、肇庆市德泰金属管材制造有限公司(已迁址),依据地形地貌、地质资料、主导风向及地下水流向判断,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非常小。

综上,待调查地块无潜在的污染风险,地块相邻区域及周边企业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非常小,可认为无影响。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果,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不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属于污染地块,作为教育科研用地(A3)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满足未来开发建设要求,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活动结束。

地块使用权人:肇庆学院

联系人:梁光 联系电话:0758-2716163 邮箱:358229033@qq.com

地块调查单位:广东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

联系人:朱勤华 电话 13415774351 邮箱:188656719@qq.com

公示起止时间:2024324-2024329 5个工作日

报告获取下载地址:本网页附件

肇庆学院     

2024322日   

 

附件【肇庆职教城项目12号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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