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各项小型基建与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的正常秩序,根据《肇庆学院小型基建与维修管理暂行规定》(肇庆学院[2010]1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5年小型基建与维修项目规划,提出立项申请,包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具体内容和设计方案图,电子版发至邮箱:jjc@zqu.edu.cn。
二、报送范围:1、小型建设项目——所有新建、扩建、新装饰、新安装的工程项目;2、维修项目——除后勤处负责(教工宿舍、后勤用房、水电、绿化),学生处负责项目(学生宿舍水电、门窗)之外的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项目。
三、报送时间: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点:修缮管理科(行政办公楼320室),联系人:温曹睿,联系电话:2716163。
五、其他说明:基建处将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调研和论证后,根据实际需要,按项目的轻重缓急编制2015年小型基建、维修计划,向学校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外的项目原则上不作安排,抢险救灾或确实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由基建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实施维修。
特此通知
基 建 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