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关于《肇庆职教城项目2、3号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4年12月广东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承担了位于端州区151、152区北岭一路和北岭二路交界处北侧肇庆职教城项目2、3号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肇庆职教城项目2、3号建设地块
占地面积:总面积:94757m2,其中2号地块:57621m2;3号地块:37136m2
地理位置:端州区151、152区北岭一路和北岭二路交界处北侧。
地块中心坐标:2号地块:E:112.500555°,N:23.115523°
3号地块:E:112.497870°,N:23.115269°
地块使用权人:肇庆学院
地块利用现状:2024年12月,经现场踏勘发现,2号地块以荒地为主,地块内东侧存在一间在营餐馆,西侧存在一间荒废餐馆,中部存在几处荒废的临时工棚,北岭泄洪渠贯穿其中。3号地块东侧为在营养殖鱼塘,中部存在2间临时工棚,东侧的工棚为鱼塘养殖户临时住所,西侧工棚为华星土石方有限公司搭建的临时停车场,地块西侧均为杂草和树木。
未来规划:教育科研用地(A3)
地块调查单位:广东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
调查缘由:本次调查2号地块面积为57621m2,3号地块:37136m2,用地性质均为建设用地,2024年12月,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偿划拨给肇庆学院,用于肇庆职教城项目2、3号建设项目使用,该地块用途属于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科研用地(A3)。根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肇环字〔2022〕11 号)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该地块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始于2024年12月,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卫星影像得知各地块情况如下:
2号地块原属于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大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性质为农用地,主要用途为农业种植及果树栽培,涉及荔枝、龙眼、芒果等。2006年12月-2007年7月期间连同下述3号地块陆续被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征收,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自此土地权属变更为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12月由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出租部分地块给肇庆市天鸽贸易有限公司,由该公司管理,该公司陆续出租部分地块用于餐饮和仓库用途,出租期间无填埋、无堆存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情形。2024年12月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以有偿划拨的方式将该地块划拨给肇庆学院,自此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肇庆学院,土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A3),主要用途为肇庆学院作为教学配套设施建设用,截止调查之日,尚未形成具体的建筑规划布局,地块内主要为杂草和低矮树木,地块内东侧存在一间在营餐馆,西侧存在一间荒废餐馆,中部存在几处荒废的临时工棚,北岭泄洪渠贯穿其中。
3号地块原属于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大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性质为农用地,主要用途为鱼塘养殖及果树栽培,涉及荔枝、龙眼、芒果等。2006年12月-2007年7月期间连同上述2号地块陆续被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征收,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自此土地权属变更为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块内鱼塘由私人承包进行四大家鱼的养殖。2014年-2016年广佛肇高速建设期间占用了部分面积用于隧道施工余土的临时堆放,后续已经全部运输离场,2019年地块内中部由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协调给肇庆华星土石方有限公司搭建临时工棚用于工程车辆的停放。2024年12月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以有偿划拨的方式将该地块划拨给肇庆学院,自此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肇庆学院,土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A3),主要用途为肇庆学院作为教学配套设施建设用,截止调查之日,尚未形成具体的建筑规划布局。地块内东侧为鱼塘,西侧为荒地,中部存在两间临时工棚。
2、3号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1)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阶段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发生;
(3)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调查地块内未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现象;
(5)通过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未发现地块历史上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现场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7)调查地块相邻及周边以山地、林地、荒地、房地产、肇庆学院校区、北岭山森林公园为主,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综上,肇庆职教城项目2、3号建设地块无潜在的污染风险,地块相邻区域及周边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非常小,可认为无影响。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果,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不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属于污染地块,作为教育科研用地(A3)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满足未来开发建设要求,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活动结束。
地块使用权人:肇庆学院
联系人:梁光 联系电话:0758-2716163 邮箱:358229033@qq.com
地块调查单位:广东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
联系人:朱勤华 电话 13415774351 邮箱:188656719@qq.com
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5日 共5个工作日
报告获取下载地址:本网页附件
肇庆学院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