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广东省地质局肇庆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肇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承担了位于端州区151区北岭二路南、北侧肇庆职教城项目6号、7号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肇庆职教城项目6号、7号建设地块
占地面积:总面积:59176m2,其中净用地A地块:35660m2;B号地块:22283m2;C地块:466m2;
地理位置:端州区151区北岭二路南、北侧。
地块中心坐标:A地块:E:112.485400°,N:23.115403°
B地块:E:112.486128°,N:23.112750°
C地块:E:112.486969°,N:23.112278°
地块使用权人:肇庆学院
地块利用现状:2026年9月,经现场踏勘发现,A地块以林木种植为主,B地块以林木种植为主,中部存在农田,C地块与B地块相隔泄洪渠,目前为菜地。
未来规划:教育科研用地(A3)
地块调查单位:广东省地质局肇庆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肇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调查缘由:本次调查6号、7号地块总面积为59176m2,2026年8月,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有偿划拨给肇庆学院,用于肇庆职教城项目6号、7号建设项目使用,该地块用途属于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科研用地(A3)。根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肇环字〔2022〕11 号)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该地块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始于2026年9月,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卫星影像得知各地块情况如下:
6号、7号地块原属于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大塘面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性质为农用地,主要用途为农业种植及林木种植。2023年10月被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征收,自此土地权属变更为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2026年8月由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以有偿划拨的方式将该地块划拨给肇庆学院,自此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肇庆学院,土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A3),主要用途为肇庆学院作为教学配套设施建设用,截止调查之日,尚未形成具体的建筑规划布局,A地块内主要为森林树木,南侧存在一条因暴雨冲刷形成的泥沟,东南侧存在临时铁皮房;B地块内主要为树木,杂草,中部有部分农田,东侧存在一间荒废的临时工棚,南侧存在一座信号塔;C地块内主要为菜地,有农户圈养家禽。
6、7号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1)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阶段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发生;
(3)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调查地块内未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现象;
(5)通过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未发现地块历史上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现场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7)调查地块相邻及周边以山地、林地、荒地、肇庆学院校区、北岭山森林为主,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综上,肇庆职教城项目6号、7号建设地块无潜在的污染风险,地块相邻区域及周边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非常小,可认为无影响。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果,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不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属于污染地块,作为教育科研用地(A3)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满足未来开发建设要求,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活动结束。
地块使用权人:肇庆学院
联系人:梁光 联系电话:0758-2716163 邮箱:358229033@qq.com
地块调查单位:广东省地质局肇庆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肇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联系人:朱勤华 电话 13415774351 邮箱:188656719@qq.com
公示起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2026年11月4日 共5个工作日
报告获取下载地址:本网页附件
肇庆学院
2026年10月30日